近日,省财政厅、省住建厅出台《云南省促进建筑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》明确,自今年开始,建筑施工企业获得“鲁班奖”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,给予2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;工程勘察、设计行业,获得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企业,给予5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等。
记者 庞继光(都市时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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