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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布->公告
公司宣传报导管理办法
2008-08-05 09:27:41
(已经被浏览971次)
为进一步弘扬“诚信、敬业、求是、创新”的企业精神,及时宣传报导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,企业精神面貌、人物先进事迹,反映职工文化生活,促进企业文化建设,开创公司通讯报导的新局面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:网络构成
1、通宣传报导网络分级构成。一是公司网络;二是项目部(分公司)网络。
2、公司网络由公司通讯员和项目部(分公司)宣传员组成,归党委工作部领导,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通讯员组成并统一安排部署报导任务。
3、项目部(分公司)网络归属基层党支部及项目部领导,及时完成本单位的通讯报导及宣传工作。每个分公司、直属项目部至少安排一名宣传员。
第二条: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
1、通讯员必须由政治、思想、业务和文化素质较好、热爱通讯报导工作、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的职工担任。
2、通讯员的权利有:一遵守《公司宣传报导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遵守职业道德,保证报道内容的真实、客观,严禁虚假报导;二有参加通讯报导培训的权利;三有参加公司级生产会议的权利;四有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;五有了解安全 生产动态管理及发问的权利,各分公司、项目部负责人要对通讯报导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。
3、通讯员应尽的义务有:一是积极报导发生在本公司、本项目部有新闻宣传价值的事件,亦可及时将宣传报导线索提供给公司党委工作部或本公司、项目部其他通讯员;二是每月至少投1篇以上的新闻稿件;三是按时完成公司党委工作部布置的其他采访及宣传报导任务;四是为公司宣传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,促进公司宣传网络的发展;五是自觉提高个人写作技艺,加强自身业务水平。
第三条:对外通讯报道
1、大力开展对外通讯报道,充分利用公司网站向社会宣传我公司的工作动态、精神面貌以及社会对我司水利水电、钢结构建设所关注的事宜,力争实现全司大的动态“报刊、网络有载、电台有声、电视有影”,为我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。
2、对外报导公司的稿件,需经公司党委工作部、党支部审校发稿。重要稿件应经公司党支部、党委工作部、公司领导三级审校。
3、公司积极鼓励全体员工投稿,投稿报酬与通讯员一致。
第四条:通讯报导工作考核
1、通讯报导工作纳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考核。
2、党委工作部每季度末考核各党支部(项目部、分公司)通讯报导工作一次。
3、党委工作部对各党支部(项目部、分公司)的通讯报导情况及用稿情况每季度在党群系统会上通报。
4、党委工作部负责作好年度总结评比工作,发放新闻稿酬,评选好的新闻稿件,评选优秀通讯员、通讯报导工作先进集体,并给予表彰奖励。
第五条:奖励制度
1、稿酬奖励办法:被《云南建工通讯》采用的稿件,内部奖励为稿酬的1倍。被省级和地市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,内部奖励为稿酬的2倍。被国家部委级单位采用的稿件,内部奖励为稿酬的3倍。被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,内部奖励为稿酬的4倍。被《信息之窗》所采用的稿件,稿酬以每篇简讯10--20元,消息、通讯、评论不足千字每百字10元计发;千字以上的按50—100元计发。各项目部、分公司也可视刊登效果在本单位追加奖励。对报导失实的稿件,不予使用,并给予批评。
2、同一篇稿件,被数家新闻单位采用,其中一次按相应倍数付酬,其他各次按稿酬规定额付酬。
第六条: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公司党委工作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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